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下发《关于明确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审批口径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审批将有重大调整,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高于杭州市月缴存标准(438元)的,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为30万元;低于的(但不低于最低月缴存额标准182元)最高贷款额度则调整为20万元。通知同时规定,职工及其配偶均缴存市住房公积金的,具体可贷额度按人分别计算,合计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相关部门透露,具体实施细则近期将出台。 [详细]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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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标准将由393元提至438元,最低月缴存额则保持182元不变
   该通知表明:“自2008年6月1日起,月缴存额标准为438元。同时,根据有关规定,职工最低月缴存额不低于182元。”而在此前的旧标准中,月缴存额标准为393元,最低月缴存额为182元。也就是说,以后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标准将由393元提至438元,最低月缴存额则保持182元不变。详细】【网友热议
 个人最高可贷额度由50万降至30万
  该通知明确:“职工实际月缴存额(连续12个月正常缴存)高于月缴存额标准的,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元;低于的(但不低于最低月缴存额),最高可贷额度为20万元。”
  这项新规定预示着,个人最高可贷额度由旧标准的50万元降为30万元,同时如果申请人每月缴纳公积金≥182元并且≤393元,那么也会受到影响,其可贷最高额度由旧标准的30万元降为20万元。详细网友热议
 

 夫妻的合贷最高额度由50万元降为40万元
  通知还明确:“职工及其配偶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具体可贷额度按人分别计算,且合计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 
  根据新规定可知,如果夫妻双方公积金缴交额均在182元和393元之间,那么可贷额度按人分别计算最高均为20万元,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两人的合贷最高额度由50万元降为40万元。【详细】【网友热议
 90平方米为界区别首付
 通知表示:“经济适用房和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房贷款,可贷额度按贷款成数不高于总房价的80%确定;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贷款,可贷额度按贷款成数不高于70%确定。”  
  也就是说,以建筑面积90平方米为界,首付有区别。经济适用房和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房贷款,最低首付可达到两成;而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最低首付要三成。详细】【网友热议
 
 二次申请可贷成数减少
  该通知明确,“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按贷款成数不高于总价的60%确定。” 
  旧标准中,“职工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或者其他规定标准以下,在贷款还清后因改善住房条件重新购、建房、且符合贷款基本条件的,可申请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就是说,此前二次购房可按普通住房标准按揭七成,新规定明确,按揭为六成,可按揭房款少了一成。【详细】【网友热议
 二手房龄要求更苛刻
  该通知还明确,“房屋建成年份2000年(含)之后的二手房贷款,可贷额度按贷款成数不高于总房价的70%确定;2000年之前的,按贷款成数不高于60%确定。”即2000年(含)之后的二手房贷款,最低首付三成;2000年以前的最低首付四成。 
  旧标准以“1995年”为界,1995年(含)以前最低首付四成,1995年以后最低首付三成。新旧标准相比,公积金放贷对房龄要求更苛刻。【详细】【网友热议
 借款人信用有了量化标准
  通知中明确:“信用状况应重点审查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卡和个人贷款近24个月的每月还款记录。贷款还款状态出现逾期91天及以上或当前逾期,或者信用卡还款状态为当前透支180天以上,且未提供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或信用卡还款证明的,一般不予贷款。” 
  旧标准中,对借款人信用审核比较模糊,没有如此明确的标准。通知同时还规定,职工月还款额不得高于家庭月收入乘以还款能力系数(55%)扣除家庭其他贷款月还款额的余额。其中,家庭月收入是指职工或与其房产共有权人的收入总和。【详细】【网友热议
 据《杭州市2007年住房公积金年度公报》显示,2007年,杭州共有10663户家庭(个人)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贷款总额为36.95亿元,较上年增长46.08% 详细

杭州市2007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表:

项  目

本年累计

历年累计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户数(户)

10,663

47,047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总额(万元)

369,539.90

1,126,328.98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收回总额(万元)

107,575.86

386,948.36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净额(万元)

261,964.04

739,380.62

五、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面积(万平方米)

114.80

503.98

 对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分配问题,市民普遍表示关心详细

杭州市2007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表:

项 目

本年累计

备 注

一、年初未分配增值收益

0.00

 

二、当年增值收益

11,057.08

 

三、当年可供分配的增值收益

11,057.08

 

    减: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

6,634.25

按增值收益的60%提取

    提取中心管理费用

1,648.43

经杭州市财政核定,其中专项经费964.51万元

    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2,774.40

历年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19,647.27万元。

四、年末未分配增值收益

0.00

 

城市名称

确定贷款限额方式

贷款限额

单笔贷款最高额度

北京

按户确定

60万元

经过评估达aaa级的借款人最高可贷78万元

杭州

按人确定

30万元

 按户最高限额为50万

天津

按户确定

40万元

 

广州

按人确定

40万元

申请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最高额度为65万元

南京

按人确定

20万元

申请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最高额度为40万元

上海

按配偶(或参贷人)分别计算额度

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

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每户另增加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10万元。

 历次公积金额度调整
  自2006年1月1日起,杭州市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单户50万元。具体可贷额度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杭房公委〔2005〕3号)规定,按照职工个人申请和购建住房的状况及价格、还款能力、个人信用、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等确定。具体细则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并发布。  
  根据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杭州市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杭房公委〔2005〕7号),现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具体确定办法通知如下:
  一、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一年以上。
  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低于上年杭州市市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缴存比例(8%×2)1.3倍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高于1.3倍(含)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三、月缴存额为职工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合计数,职工及其配偶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补贴的,一并计算。
  四、除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外,具体贷款额度按照职工购建房的状况及价格、还款能力(家庭收入)、个人信用等情况确定。其中,家庭收入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收入或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确定。
 
  
365地产调查

  公积金政策调整了 你的看法?
  您买房使用的贷款方式是:
  1、公积贷款
  2、商业贷款
  3、组合贷款

  这次公积金额度下降,您买房子的面积会随之减少吗?
  1、会
  2、不会
  3、看情况

  如您未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原因是:
  1、申请条件达不到
  2、办理程序复杂
  3、开发商拒绝使用
  4、其他

年限

1-5年

5-30年

2005.1.1前

3.60%

4.05%

2005.1.1-3.16

3.78%

4.23%

2005.3.17-2006.5.7

3.96%

4.41%

2006.5.8后

4.14%

4.59%

2007.3.18后

4.32%

4.77%

2007.5.19后

4.41%

4.86%

2007.7.21后

4.5%

4.95%

2007.8.22后

4.59%

5.04%

2007.9.14后

4.77%

5.22%

2007.12.21后

4.77%

5.22%

 

1、如何确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答:住房公积金按月缴存,月缴存额由职工个人缴存和单位为职工缴存两部分组成,即: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职工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2、一般企业,公积金缴存比例是怎么样的?
答:根据相关规定,自2006年1月1起,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按12%执行,企业和其他各类组织可根据单位实际,在 8%至12%的范围内具体申报确定。对未实行住房补贴制度的单位,缴存比例可提高到15%。
 
3、用人单位新录用的职工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
答:单位录用新职工的,应当自录用或者调入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中心为职工设立个人账户或办理个人账户的转入手续。其中,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4、如何查询本单位及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答:单位和职工个人可以通过对账了解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情况,单位对账一般在每年1月份进行,职工对账一般在每年7月份进行。职工个人还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中心查询,也可以拔打96008817和95588-2-5-8-1输入本人公积金账号及身份证号后进行查询。
 
5、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住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退职)的;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
(8)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9)出国、出境定居的;另外,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6、职工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需多少时间?
答: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在当天办妥提取手续;情况特殊需核实的,由住房公积金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告知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及原因。
 
 
策划:365地产家居网 章卓君 袁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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